喝酒能治感冒发烧吗?

时间:2024-11-12 19:45来源:普瑞养生网

有恙在身 忌食“发物”

■“发物”典故

朱元璋“蒸鹅”杀徐达

在历史上有一个传说:明太祖朱元璋统一全国后,就想方设法残害功臣,当其知道徐达背后长了一个大疮后,明知其不能吃“发物”,故赐其一只蒸鹅,蒸鹅正是“大发”之物,徐达吃后当晚毙命。无论这则传说真实与否,中医对有关“发物”与疾病的关系的认识已经有数千年了,但我们大多数普通人却并不知道究竟哪些食物是“发物”,什么时候不能食用。

■专家释疑

任何食物都有可能是“发物”

据中医专家介绍,“发物”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:广义是指原本并无毒副作用的食物,在特定情况下诱发或加重病症的情况,如某些人吃鸡蛋能引起过敏性荨麻疹、湿疹等,从这个意义上讲,所有的食物都有可能是“发物”,且对不同的人来说“发物”可能会截然不同,比如对体质偏“热”者来说,狗肉就是“发物”,而对体质偏“寒”者来说,狗肉则是“补品”;狭义上的“发物”是指可以刺激、加重外伤、肿疱、疙瘩或某种疾病的食物,如牛羊肉、狗肉、海参等温燥、生痰、助火的食物。

温馨提示:专家指出,在3种情况下病人应忌口:首先,当某些食物影响到疾病治疗时则应该禁食,如患荨麻疹、湿疹等皮肤病时应禁食鱼、虾、螃蟹等海鲜类食品;其次,当食物会与正在服用的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必须忌口,如服用含有鳖甲的中药时应禁食葱、蒜、萝卜等;另外,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,如大病初愈的冠心病、中风患者等应避免食用油腻荤腥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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